论我国医疗保险制度(5)
时间:2025-04-07
时间:2025-04-07
项健康计划大大降低了国民的患病率,自然减少了医疗成本和负担,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对策
中国、日本和韩国同为东亚国家,在文化传统、人口结构、等方面有许多相似之处,本文分别对中国、日本和韩国的医疗保险制度进行比较分析,并借鉴日本和韩国经验,针对中国医疗保险制度现存的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缺乏相关法律保障的问题,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1、坚持广泛而公平的医疗卫生服务。韩国医疗保险计划基本覆盖了该国绝大多数人群,对少数特别困难的贫困人群实行免费医疗,而对绝大多数人采取根据各自收入的多少缴纳保险费的办法。日本的医疗保险制度对老年人的医疗卫生事业投入加大,由于其公平性和有效性,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韩国和日本的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我国第3次卫生普查结果显示:44.8%的城镇人口和79.1%的农村人口没有任何医疗保障,这说明我国医疗保障的公平性有待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的医疗保障问题亟待解决,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大病重病的农民保障不足等问题依然存在。政府必须加大对医疗保险体制的投入,在未来两年解决困难群体医疗保障问题,同时提高对农民的保障程度,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稳定发展。
2、加快医疗保险立法工作,完善医疗保险的管理和监督。韩国医疗保险体系的运行有法可依,主要是《国民健康保险法案》和《国民健康保险资金稳定特别法案》。日本的医疗保险法律主要有《国民健康保险法》和著名的“社会福利六法”等36项。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缺乏法律支持,解决医患纠纷没有执法依据,面对欺诈骗保现象也没有法律制裁。早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就有代表提出制定《医疗保险法》,但至今仍未有文件出台。缺乏法律保障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一大不足,必须加快医疗保险立法步伐。
3、健全公共预防保健体系。韩国的预防保健机构由卫生中心、准卫生中心和初级卫生保健站3级网络组成,卫生中心费用由政府拨款。日本的医疗保险都是以预防为主,重点在于继续加强对疾病的预防。我国在中医预防保健方面存在从业人员不足、结构不合理、服务技术缺乏、服务手段偏少等问题,亟需建立一 5
下一篇:木瓜恰恰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