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行政化问题探讨(2)
时间:2025-07-07
时间:2025-07-07
限并不明确, 但政府部门经常把社区作为行政末端, 常会以下达任务的方式将那些本应该由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所承担的工作移交给社区。 这样的结果虽然一方面使得社区在机构意义上得到加强,基础设施、办公地点、工作人员都会得到政府的重视和支持。 但从另一方面讲,社区居委会承接政府交办的工作也就变为理所当然。
(二)职能行政化
目前我国社区居委会承担了社区环境卫生、社区治安、计划生育和青少年教育等工作,而这些职能工作本应该是政府部门负责。 这样一来,社区居委会就承担很多不该负责的行政和社会管理事务,使得社区居委会的行政色彩加重,社区居委会行政化趋势严重,居民民主自治被行政化工作覆盖。
(三)运行方式行政化
政府和社区居委会对于社区的管理,更多地还是按照行政命令和政治动员的方式。 基于以上两方面的描述, 我国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主要是来自于政府的安排和部署, 很多社区居委会可以自行决定的事务也要得到政府的批准和认可。 很多时候离开政府的指挥棒, 社区居委会成员就不知该如何开展工作。
(四)成员公职化
现阶段我国社区居委会成员主要呈现双重身份,一方面是社区居委会选举出来的社区主任,而另一方面可能又是街道聘任的工作人员。 正是基于这两种身份, 导致社区居委会成员上对街道负责,执行街道分派下来的行政任务,把社区居委会变成了政府派出机构的派出机构。 此外,目前我国的情况是大多数社区居委会成员都没有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科背景, 对专业化的社区工作方法并不熟悉,从而只是听从上级政府布置分配任务。
四、社区行政化的影响
虽然社区行政化可以迅速补充“单位制”解体后留下的管理真空,但从根本上讲,社区建设的行政化倾向是我国传统管理意义上的全方位管制思想和方式的延伸。 在这样的思路下社区居委会更多是被当作街道办事处的下属机构来设计的,被赋予了很浓的行政色彩, 在实践中被赋予了很强的政治动员功能和社会事务管理功能, 但其自身的自治管理功能却极其有限。
(一)增加了政府管理层次
社区居委会行政化, 相当于增加了政府行政管理的层次,导致公共财政支出增加,这与行政体制改革中所要实现的“小政府、大社会”的目标相冲突。 现实中社区居民对政府资源的依赖和服务的要求越来越多, 但由于在行政事务和社区事务中有很多混淆不清的地方, 以至于相应的社区资源却没有得到有效的动员和整合。
(二)社区独立性丧失,自治理念匮乏社区行政化的问题在于过分强调政府对社区的控制和主导作用, 这样必然会忽略社区自我治理,其结果会导致政府所呼吁的居民参与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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