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监理大纲修改完整版 (3)(19)
时间:2026-01-21
时间:2026-01-21
精心制作比较完整的一份。
(1)当质量缺陷发生在萌芽状态时,及时发出警告信息,要求承包人立刻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刻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2)当质量缺陷正在出现时,立刻向承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先口头后书面),待承包人采取了能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的补救处理后,再书面通知恢复施工。
(3)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主序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拒绝检查验收或工程计量,并要求承包人进行返工处理。
2.质量缺陷的判定方法
(1)首先是凭经验进行目测检查,而且目测的结论能被承包人的施工人员所接收。
(2)如果监理人员无法以目测对质量缺陷作出准确的判断,或目测的判断不能使承包人施工人员所接收,立即通知材料、测量或试验等有关专业监理人员并会同承包人的自检及试验人员,进行实际的检验测试,并依据检测结果作为认定质量缺陷存在与否的依据。
(3)当质量缺陷被认定,而且质量缺陷的严重程度将影响工程安全时,通过业主代表邀请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诊断或验算,以决定采取处理措施。
3.对任何质量缺陷的修补,先由承包人提出修补方案及方法,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4.重大质量缺陷的修补,须召开有关顾问专家参加的会议,进行论证,
(七)质量监理控制工作流程图
下一篇:电缆防水接头尺寸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