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4)
时间:2025-04-30
时间:2025-04-30
工厂考核绩效工资,非常详细的管理办法
或出现旷工情况者取消全月出勤奖。考核评议结果为“差”者取消全月出勤奖;分厂生产计划完成率低于90%时取消全月出勤奖。
(3)生产作业人员在本岗位待料期间,分厂领导应首先安排员工到第二岗位学徒或安排其它零活,确实无法安排时,允许员工待料休息。到第二岗位学徒或安排其它零活期间原则上只施行出勤奖。出勤奖按(2)条规定执行。学徒期间按学徒工资标准核发,干零活按相关工资政策执行。
学徒或干零活的考核依据为:
① 生产记录(干零活要以实际工作小时作记录);
② 单位评议小组的评价报告。
③ 到其他单位或部门帮工时,必须提交制造部下达的派工单。
3. 分厂生产班长以上管理人员岗位责任考核与奖励办法
(1)工作质量效益奖:
① 生产计划执行率≥100%――由考核部门归口考核认证,对应40%浮动工资兑现工作质量效益奖。
② 出产期执行率≥95%(下料、热处理、机修≥100%)――由考核部门归口考核认证,对应10%浮动工资兑现工作质量效益奖。
③ 投入产出率≥97.3%(下料≥99.4%;热处理≥99.3%,产品丢失率≤0.2%)――由考核部门归口考核认证,对应15%浮动工资兑现工作质量效益奖。
④ 入库批合格率100%――由质检部门归口考核认证,对应15%浮动工资兑现工作质量效益奖。
⑤ 现场管理达标率≥95%――对应10%浮动工资兑现工作质量效益奖。现场管理达标率包括安全生产、工艺纪律、设备维护、5S管理、在制品管理等管理内容。安全生产、设备维护、5S管理由制造部归口考核认证,工艺纪律、在制品管理由企管部归口考核认证。
考评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种结果。
⑥ 临时性任务完成结果――对应10%浮动工资兑现工作质量效益奖。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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