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定稿)工程概况(5)
时间: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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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2008)
《电气装臵安装工程接地装臵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 DL 5009.2-2004 4、强制性条文组织机构
4.1结合目前工程建设安全、质量保证体系,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贯彻强条施工控制组”(简称控制组),按施工标段下设施工控制组。
组织机构如下:
4.1组 长:安排有关人员进行强制性条文的管理工作和质量活动。全面负责本工程的强条的贯彻与实施,并为强制险条文的顺利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4.2副组长:负责本工程强条的工作策划与学习培训,及时掌握工程质量与安全动态,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
4.3组 员:负责施工过程的控制,及时向组长与副组长反馈施工动态,必要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依据《强制险条文检查\执行记录表》的内容,加强学习、监督与奖罚力度;同时协助副组长做好全员强制险条文的交底与技术培训工作。 4.4施工队负责人:严格按照规程、规范、措施手册及有关规定进行施工操作,做好一检和工序交接检验工作,并做好施工质量原始记录。
5、强制性条文实施措施
5.1强制性标准的管理
5.1.1项目部质安科、技术科负责收采购齐全与本工程相关的强制性条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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