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时期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几点思考(2)

时间:2025-07-10

顽危类罪犯的教育与管理只是停留在防止其不闹事即可,至于怎样使其在思想上、行为上真正服从监狱的教育管理,并安心改造,目前还没有好的办法。这就要求个别领导和部分民警尽快从传统经验型的教育模式中解脱出来,在继承和发展的基础上,创新教育工作理念,以应对押犯构成的新情况,全面提高教育改造质量。

(三) 重入监教育,轻出监教育,缺乏针对性教育

对罪犯进行入监教育和出监教育是监狱教育改造罪犯的两道程序,二者的侧重点各不相同。实际工作中,一般对新收押犯的入监教育重视程度较高,认为把好“入口”是稳定监管秩序的有力措施。所以教育时间、教育内容能够予以保证,罪犯通过一两个月的入监教育,经考核达标后方可分流到监区。而出监教育由于主观上认为罪犯即将回归社会,教育强度相对减弱,针对性不强,尤其是在出监教育中缺少罪犯由“监狱人”向“社会人”过渡的再社会回归教育、再就业指导和遵纪守法教育。

(四)重视监管,轻视教育,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

个别领导和部分民警思路不清,不能正确地处理好监管稳定与教育改造的关系,主观地认为看住人就行了,至于改造的好不好,与自己无关。只要是监管不出现事故,教育工作搞不搞都行。为了安全稳定抓监管,忽视了教育工作的长效治本功能,因此,分析研究监管安全多,制定针对性施教措施少,使暂时的安全稳定蒙蔽了干警的视线,导致狱内犯情动态复杂,长此以往,给狱内秩序稳定埋下了潜在的隐患。标本兼治才是确保监管秩序稳定、提高教育改造质量的治本之策。

(五)民警素质与提高改造质量不相适应的矛盾

监狱民警整体素质虽然较之以前有一定程度的提高,但面对押犯构成的新情况、新特点的变化,在施教方法和手段上还相对滞后,尤其是个别领导和监区管教民警将主要精力放在了全力维护监管秩序稳定工作上,加大了人防工作力度,为了防范采取死看死守的方法,换来了暂时的稳定,但对深层次的犯情动态了解甚少,缺乏透过现象看本质的洞察力和敏锐性,有时为一时的稳定一叶障目,盲目乐观,不愿意在教育改造工作中投入过多的精力和时间,会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的民警不是很多,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存在着以管代教、以罚代教的现象。工作仅满足于收得下、管得住、跑不了,对于改造好的问题,缺少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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