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屋面光伏发电工程招标文件(10)
时间:2025-05-06
时间:2025-05-06
该招标文件是在同期建设的建筑物上利用屋面已有坡度搭设光伏电池板,汇流、逆变、并网发电工程的招标文件。
热天气施工人员保护费、劳保用品费、环境保护费、生产工具费、在节假日延长工时的费用、夜间施工应计发的加班工资、赶工费用、市内交通费用和各种补贴、津贴和自备劳保用品用具费、分包工程管理费、设备人员进出场费、维护费、自行解决住宿就餐等临时设施增加费。
15.2结算原则
15.1此合同价格为固定合同总价。
15.2本合同价已包含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费用以及办理相关手续的费用; 15.3结算时新增洽商、现场签证及设计变更单价执行合同单价,其人工费、材料单价、设备单价、费率等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不含的材料、设备单价发包人以限价的方式确定材料、设备价格,未经限价确认的材料或设备价格在结算时执行发包人定价。限价方式:施工前由承包人将所要限价的材料或设备价格以书面形式申报发包方进行确认。合同预算清单中没有单价的项目,按《*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规定执行,无参考的项目双方另行协商。
15.4本工程结算方式=合同价+施工图纸范围外洽商变更、现场签证及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增减+罚款(扣款)。
15.5施工过程中所用水、电费用单独挂表计量,据实结算,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直接向总包单位(或水电管理单位)支付。
15.6在合同单价清单中所列的项目若未施工,在办理竣工结算时将此项扣除。 15.7除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外,结算时,合同单价、取费及总价等不得因任何因素变化而调整(包括市场波动及政策变化等)。
15.8、取费: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及相关规定等自主取费,但不应高于《*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规定的相应费率。取费计取时,需投标单位提供规费证,未能提供规费证的均按1.8%计取。
16、工程款支付
请投标单位根据自身实力自主提出要求。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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