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工程施工合同(4)
发布时间:2021-06-11
发布时间:2021-06-11
改造工程施工合同样本
十五、不可抗力
如果双方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本合同,例如地震、台风、洪水、水灾和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可阻止和避免的事件,受影响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毫不拖延地通知另一方并提供事件的详细情况。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决定终止本合同或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免除履行本合同的部分义务。
十六、保密
双方同意在签订及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任何技术或商业资料,无论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获得,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或印模、图纸、设计及其他披露方表示应当保密的信息(“保密信息”),除为履行本合同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自行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提供或以任何形式使任何第三方获悉该保密信息,除非该信息:1.已在社会上公开;2.可合法的从第三方获得;3.在签订本合同前已为接收方所知或拥有。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三年内有效。
十七、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人民法院管辖。
十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发包人执三份,承包人执三份。对本合同进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当经双方协商同意并以书面形式做出。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经双方代表签字及单位盖章 后生效。
发包人: 承包人: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