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及(5)
时间:2025-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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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俭办事,精简会议,接待按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超标购买小汽车、各地考察、旅游、高消费、到企业兼职等行为。
3、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的各项党内监督制度。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做到用制度规范人、约束人、监督人,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形成了党员领导干部管理的长效机制。
4、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年初,局党组组织2个检查组,对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中没有发现发钱物、津补贴、福利情况;没有发现索要、接受下级部门和单位的礼金、礼品和其他馈赠情况;没有发现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情况。
5、开展了“勤廉亮剑”活动,加强勤廉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市委办及市政府办《关于在全市开展“勤廉亮剑”活动加强勤廉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天办 2011 55号)精神,我局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开展了“勤廉亮剑”活动,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了《市住建局关于开展“勤廉亮剑”活动加强勤廉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全面发展、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经过动员部署、风险查找、健全制度三个阶段的工作,同时对每个风险点都有针对性地提出了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