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七年级(下)期末数学试卷及答案(4)

发布时间:2021-06-11

4 F B D M A C E

四、解答题(本题9分,其中20小题4分,21小题 5分)

20.在以下证明中的括号内注明理由

已知:如图,EF ⊥CD 于F ,GH ⊥CD 于H .

求证:∠1=∠3.

证明:∵EF ⊥CD ,GH ⊥CD (已知), ∴EF ∥GH (

). ∴∠1=∠2(

). ∵∠2=∠3(

), ∴∠1=∠3(

).

21.已知,如图,AB ∥CD ,BE ∥FD .

求证 :∠B +∠D =180O .

证明:

H G F E D C B A 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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