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委托投资协议(代持协议)(2)
发布时间:2021-06-11
发布时间:2021-06-11
1、甲方依据股权比例享有相应的目标公司的分红权
2、若出现目标公司经营亏损,甲方须承担相应的亏损责任。
3、乙方代持的股权在未经过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能够进行任何转让、抵押(除抵押给甲方以外);
4、乙方作为股份代持人,不参与所代持股份在公司的分红,由甲方依据被代持股权投资比例享有分红权,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乙方不承担所代持甲方股份的任何风险。
四、委托协议终止
1、在委托期限内乙方可以根据需要随时终止接受甲方委托投资,甲方应无条件服从;
2、甲方委托期限内甲乙双方如需撤销委托,应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甲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委托协议。若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委托协议且不在分红期限内的不享有当年度利润分配。
五、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南京建邺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六、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订在**市**区。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