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职业技术学院自编教材管理暂行办法(2)
时间:2026-01-16
时间:2026-01-16
安庆职业技术学院自编教材管理暂行办法
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编写,由系专业教学委员会审核,经分管院领导批准后,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6、每年10月底以前为下一年度教材编写的申报时间,11月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对自编教材计划和年度执行计划进行审批,于12月初由教务处负责下达执行计划。
7、各系对列入计划的教材编写任务,要予以高度重视,督促编者做好教材编写工作。适当减轻编者的教学工作量,在工作和实验条件等方面为编者提供方便,确保编写任务能按时按质完成。
8、与外校合编出版的教材,需要供应给我院学生使用的,由参编人负责业务联系,按照教材选用管理办法要求,由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对符合选用条件,列入教材选用计划。未经上述程序审批的参编教材,不得进入课堂。
四、编写要求
1、编写教材要注重质量,突出学院学科优势和特色,注意理论联系实际,确保编写出的教材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实践性、科学性、系统性、新颖性、启发性和适用性,以利于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反映出学院的学术水平。
对电子教材的制作,应当集体编写教材文字脚本,选择适宜的教材类型以便实现教学效益的最优化,再组织制作。
2、自编教材要本着“少而精”的原则,内容要精炼,主次分明,详略得当,文字通俗易懂,图表与正文密切配合,每本自编教材原则上不超过250千字。
3、教学参考书及实验(实习、实训)指导书是配合教学进行编写的。教学参考书比基本教材应有部分拓宽和加深,除论述教材中的某些重点难点外,应更多的反映科技新成就。实验(实习、实训)指导书应配合教材系统介绍实验(实习、实训)的目的、内容、方法、步骤、使用仪器和材料、操作注意事项等。文字简明扼要、条理清楚,便于学生理解掌握,每本不超过150千字。
4、自编教材选题被批准后应按时交稿,书稿应用电脑排版打印样稿,要求目录、图表齐全。交稿后不再修改或增删内容。
五、审稿
1、自编教材完稿后,应由所在系部推荐一位教师审稿。
2、审稿人应由对该课程或相关学科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并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审稿人按自编教材的编写要求对教材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主编应按主审人的意见对书稿进行修改。
六、编写的奖励标准
1、经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审批通过的计划内基本教材,学院按教材成本价(由教务处、监审处商定)的15%标准及使用教材的数量,统一给予编写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