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城区两项公寓交通标..项目招标文件(5)
发布时间: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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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前附表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工程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第5项所述;
1.2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通过
招标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本次招标的工程范围见前附表第6项所述;
2.2本工程的工期要求见前附表第7项所述。
3、资金来源
3.1本工程立项计划已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工程资金通过前附表第8项所述的方式
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见前附表第9项所述;
4.2投标人合格条件见本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4.3本工程采用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4.4投标人必须取得下城区投标企业交易证(IC卡)资格的才能参加投标,且开标日
期必须是交易证的有效日期范围内。
4.5当采用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报送
资格后审的资料;
4.6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第
4.1、4.2款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并将该
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
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当共同推荐一联合体代表人,由联合体的各成员提交一份
授权书,证明其代表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5)联合体代表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所有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
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6)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