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城区两项公寓交通标..项目招标文件(12)
发布时间:2021-06-11
发布时间:2021-06-11
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
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
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
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担保
16.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或前以人民币提交一笔不少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
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或同等投标保证金额的投标保函,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银行汇
票和支票以实际到帐为准)。招标人可根据本须知第16.4条规定的条件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
或投标保函;
16.2招标项目中标通知书经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后两天,该项目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即可退付或办理投标保函退回手续。(投标保证金参照同期银行活
期利率计息并退息);
16.3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4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第35条
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后3日内予以退还;
16.4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29条规定修正标价;
(3)投标人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
(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
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有关规定编制前附表第17项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
17.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
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
之处,以正本为准;
17.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
托书无效;
17.4除投标人对错误之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
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校对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