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五谷道场食品有限公司闲置设备管理办法(2)
发布时间:2021-06-11
发布时间:2021-06-11
闲置设备管理
(一)积压一年以上、或新购进厂二年以上不能投产的设备或长期闲置不用,但可发挥正常生产功能的设备;
(二)更新、改造替换下来的设备;
(三)性能指标不能满足最新需要的生产设备; (四)因经营内容的变动,本单位不再使用的生产设备。 第五条 闲置设备的鉴定
由设备使用单位的主管、工程部设备主管及使用人员等3人以上组成鉴定小组,对闲置的生产设备逐台进行技术鉴定,填写《中粮五谷道场食品有限公司闲置设备登记表》(附表1),经使用部门主管和工程部主管签字署意见后报总部工程部和财务部备案。
第六条 闲置设备的处理
(一) 对于闲置的生产设备,总部工程部每半年进行一次统计,列出详细清单,注明其使用价值,在全公司范围内公布,有偿调拨给需要的各分公司;需求单位填写《中粮五谷道场食品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内部调拨单》(见财务部制定的固定资产内部调拨单)。经使用部门主管和工程部主管签字后报总部工程部和财务部审核,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进行有偿调拨。
(二)闲置设备对公司外调拨时,根据其价值,须经公司总经理及上级部门批准,实行有偿调拨。
(三)有偿调拨的生产设备,其收入款项交到公司财务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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