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企业申报
时间:2025-07-08
时间:2025-07-08
关于评选郑州市和谐企业(工业园区) 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今年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全市企业和工业园区深入开展了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构建了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切实维护了职工利益。在根据郑政办[2011]24号文件精神,现将评选全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此次评选表彰工作在郑州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推荐评选条件
具体参照郑政办[2011]24号文件“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条件”。 三、评选名额和表彰方式
评选活动拟表彰先进企业68家,先进工业园区16个,先进个人58名。各县(市)区总工会(联合会)、产业工会表彰名额见附件4。
对先进单位授予“郑州市和谐企业(工业园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颁发奖牌。对在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个人授予“郑州市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先进个人”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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