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建筑工程墙体材料革新专项验收需提供
发布时间:2021-06-11
发布时间:2021-06-11
秦皇岛墙改办资料目录
秦皇岛市建筑工程墙体材料革新专项验收需提供的材料
1、书面申请(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缴费单据复印件;
3、《秦皇岛市建筑工程墙体材料革新专项验收意见书》(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一式两份(以施工单位划分),墙体材料名称需严格按照《生产备案证》上的正规名称填写,使用数量填写单位为:砖(万块),砌块(M3),板类(M2),商砼(M3),认证情况:填写生产备案证的编号;
4、工程使用的墙体材料的设计说明,复印结构设计说明墙体材料部分(如有更改,请提供设计变更);
5、新型墙体材料的订货合同(数量由监理人员签认); 6、进场前生产厂家提供的当年质量检验报告;
7、进场后按批量的复检报告(砖15万块;砌块1万块一个检验批,板类按单位工程为一个检验批)。
8、生产企业提供的《河北省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备案证》复印件(需加盖市墙改节能办红色印章);
9、生产企业提供的供货证明。
注:一、申请墙体材料专项验收资料齐备后,三个工作日内安排验收。
二、如逾期未提交专项验收申请或工程主体隐蔽,我办将不再对该工程进行验收,同时不返还所缴纳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三、联系电话:3646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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