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干挂石材合同书(6)
时间:2025-04-05
时间:2025-04-05
书面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发包人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发包人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
3、发包人对工程完工后的总工程量的确认、工程价款变更通知的确认和竣工验收合格的确认,应有发包人授权代表的签字及发包人盖有公司公章。
4、监理单位委派 监理单位:内蒙古清园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姓名: 王永强 职务: 总 监 联系电话: 13204878762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负责本合同范围内干挂石材工程的进度、质量监督、控制 。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施工过程中所有的单子由此人签字有效。
5、发包人派驻的管理人员
姓名: 任继纲 职务: 甲方代表 联系电话: 15847478083
姓名: 白利成 职务: 甲方代表 联系电话: 15804856587
职权: 代表发包人负责现场管理;代表发包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权利义务、签署发包方指令;
七、发包人的工作
发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内容完成以下工作
1、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协调、解决土建遗留问题。
2、 负责协调解决施工现场所用的总电源,电费由承包人承担。
3、 对承包人的施工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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