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储存期分类表(2)
时间:2025-04-20
时间:2025-04-20
2.储存期限规定
2.1电子器件的有效储存期为12个月;
2.2塑胶件的有效储存期为4个月;
2.3五金件的有效储存期为6个月;
2.4包装材料的有效储存期为6个月;
2.5木质材料的有效储存期为3个月;2.6成品的有效储存期为12个月。
3.储存规定
3.1储存应遵循三原则:防火、防水、防压;定点、定位、定量;先进先出。
3.2物料上下叠放时要做到“上小下大,上轻下重;
3.3易受潮物料,严禁直接摆放于地上,应放货架或卡板上进行隔离;
3.4呆废料必须分开储存。
4储存区域及环境
4.1储存区分为:待处理区、良品区和不良品区
4.2储存条件,仓储场地必须通风、通气、通光、干净、保持空气流畅,保证物料干燥,防止受潮;
4.3仓库内物料以常温(5℃-30℃,相对湿度30%-80%)环境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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