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岗位标准(2)
时间:2025-03-12
时间:2025-03-12
书。
(四)危险作业岗位的生产车间负责人、班组长、岗位从业人员的从业标准
危险作业岗位,是指涉及危险性较高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等岗位,其人员应具备以下从业条件:
1、具有国民教育化工工艺类专业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以上或具有高中(含高中)以上学历,或者取得化工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
2、上岗前按规定接受职业健康体检,没有职业病禁忌。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具有从事危险化学品作业的意愿。
3、接受由厂部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参加本岗位有关工艺、设备、电气、仪表等岗位操作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每年继续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班组长应有5年以上的生产岗位从业经历。
(五)一般岗位从业人员的基本从业标准
一般岗位从业人员,是指厂部除上述4类人员外,在厂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的其他人员,应具备如下从业标准:
1、属于本厂在册职工。
2、上岗前按规定接受职业健康体检,没有职业病禁忌。
3、按规定接受由厂部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了解所从事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掌握应急技能,并考核合格,做到持证上岗。
河北省景县溶解乙炔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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