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岗位标准

发布时间:2021-06-11

景县溶解乙炔厂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岗位标准

相关人员基本从业标准

(一)主要负责人的从业标准

主要负责人,是指对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包括实际控制人)等,应具备如下从业条件:

1、能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无严重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

2、近5年内没有因为未履行法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受到刑事处罚的记录。

3、上岗前按规定接受职业健康体检,没有职业病禁忌。

4、依法接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知识的专门教育培训,并经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任职资格证书。

(二)分管安全、生产和技术负责人的基本从业标准

分管负责人,是指经企业主要负责人授权,在企业领导层中主管安全、生产或技术工作的负责人。应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国民教育化学或化工类相关专业中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者具有化工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5年以上从业经历。

3、上岗前按规定接受职业健康体检,没有职业病禁忌。

4、接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化工安全管理知识的教育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任职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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