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FaLL香港合同
时间:202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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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出国留学服务委托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 2011 年 月 日签订:
委托人:
手机: QQ: QQ名:
受托人:深圳市美澳新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曹昱晗)
( 深圳美澳升学指导中心 IS09001质量认证留学服务机构 网址: )
电话:0755 8279 9750 咨询顾问电话: 咨询顾问QQ:
以上各方,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为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人与受托人基于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 服务项目及费用
1.1 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所申请地区的留学前咨询、选校、文书材料准备、完成申请
等服务。
1.2 就本款第1.1项所述服务,委托人向受托人缴付合计为人民币壹万壹仟柒佰圆
整(11700元)的费用。 年 月 日前,委托人应向受托人一次性交付
服务款项 壹万壹仟柒佰圆(11700) 元,在获得第一个录取通知书电子通知后
15天内交付剩余款项N圆。受托人保证委托人在语言成绩达到申请最低要求的
基础上,获得合同所注明的申请项目中至少一个录取,否则退还委托人全部服
务款项壹万壹仟柒佰圆(11700)元;如果委托人因语言成绩未达到申请最低要
求而最终没有拿到录取,则受托人应于2013年7月5日之前退还委托人捌仟柒
佰圆(8700元)申请服务费,或经双方一致同意的基础上,本合同延续一年
N圆为委托人实际应付的尾款数额(若N为负数,则在本合同中视为零)
N = 500 X (实际申请目标院校数目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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