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社会稳定与公共安全问题(9)
时间:2025-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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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的群体性事件:政府要区别对待、正确引导
个体的群众性事件分为四类:
第一类,示威性的抗争。是公民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进行示威性的抗争,这种抗争会获得社会普遍的支持。2009年5月10日,一个乡村酒店的服务员邓玉娇,面对非礼的三个乡镇干部,她拿起水果刀反抗,其中一个叫邓贵大的被扎死。这本来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但是这一起案件发生之后,因为乡镇干部在其中,在今天的网络时代,它注定要成为一起公共事件。网民们打出了标语口号,支持邓玉娇;香港的老百姓为此游行示威;北京的艺术家开始做行为艺术 这个问题越来越娱乐,老百姓都去围观。后来,迅速转变成了一起政治事件,要求扫平乱党。2010年两会期间,湖北省省长李鸿忠在接受媒体访问的时候,突然有一个年轻的女记者问他怎么看待邓玉娇案件?结果李省长一下变脸,很愤怒地走了,并回过头来把那个记者的录音笔抢了。我曾经写了一篇文章,叫《省长一路问玉娇》,我解释了这个省长为什么发怒,因为他认为这么小的事情,媒体怎么搞得这么大?其实,今天在中国没有小事,只要牵涉到官和民,只要牵到穷人和富人,就是天大的事情。
2010年,位于河北省保定市的河北大学发生了一起车祸,一个学生开车在校园里面压死了人。这本来是一起车祸,但有一句话将这个事情变成了去年中国最牛的一个事情,这个学生讲了一句“我爸是李刚”。李刚是谁?保定市的一个区里的公安局副局长,副科级干部,官职很小。但就由于他爸是“李刚”,一起车祸闹成了全国性的大事。
第二类,自伤性的维权。是民众由于其权益受到侵害后,经过上访等方式没有得到解决,通过采取示威和其他伤害自己的方式来进行维权。最典型的案例,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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