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硫技术投标书(5)
发布时间: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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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技术规范 2.2.1 设备
2.2.1.1我方将设计并供一套完整可靠的脱硫系统设备。所供设备应按国家及行业相关
标准或我方提供经业主方认可的技术参数设计制造,并能在指定环境下长期安全运行。
2.2.1.2脱硫系统的设备的布置、设计结合现场场地条件,力求使流程和布置紧凑、合
理。
2.2.1.3系统不设置旁路烟道,但要保证脱硫系统正常运行。
2.2.1.4我方在投标时提供详细的技术方案、经济效益分析、设备总图和基础条件图等
资料。
2.2.1.5我方所提供设备按钠钙双碱脱硫法设计。
2.2.1.6吸收塔为花岗岩结构,内衬树脂胶粘玻璃丝布,保证耐腐性能好,安全可靠,
使用寿命不少于30年。
2.2.1.7我方将详细说明吸收塔的结构形式及特点。 2.2.1.8备品备件和检修专用工具应按下列原则供应:
a.试车、调试、质保期间所需备件由我方负责供应。
b.正常运行一年内的备品备件(易损件),由我方供货,并分项列出型号、规格、数量、重量、价格等清单。
c.我方将提供足够的检修专用和安装专用工具,并列出专用工具清单。 2.2.1.9系统和设备安装完毕后,我方将安排授权的技术工程师亲临安装现场进行整个
系统的调试,以保证设备和系统达到合同保证性能,工程师的费用由我方承担。调试期间所需脱硫剂、水、电由买方承担。
2.2.1.10系统投入运行六个月内,由业方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性能考核试验。我方将安排
其授权的代表亲临现场,并协助试验,作为现场服务的一部分。届时如发现无法校正的缺陷,我方将负责对有缺陷的设备或部件进行维修或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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