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禄小学绩效考核分配方案(2)
时间:2025-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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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竞赛、教育科研论文、宣传报道发表、科研抽测等:按学校原制度执行。
(四)设置班主任津贴
1、以班为单位,以本年度两期班队考核总分为依据评定一二三等奖,班主任与副班主任班津各为:一等奖145元和95元/月,二等奖140元和90元/月,三等奖135元和85元。包班教师按考核等次的班主任标准计发。
2、学校现任领导及伙食团长、幼儿园长按140元/月的标准执行。
4、幼儿班班主任津贴和副班主任津贴的平均水平与小学部分教师的平均水平相当。
(五)设置骨干教师津贴
其考核办法和津贴标准按照教委文件执行,即县级30元/月,市级50元/月。
(六)设置综合考核奖
以上(一)至(五)项经费提取完后的余额作为综合考核奖励经费,按每人所得的分值计发。 综合考核总分为100分,具体板块分值如下。
1、工作量10分。
(1)课时量5分。布置的工作未完成一次扣1分,二次及以上计0分。
(2)考勤5分。按学校原制度以及璧教人2009(75)号文件执行。
2、工作表现60分。
(1)师德师风10分。按《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价标准》(璧教人2008年27号文件)执行。
(2)德育工作(纳入班队工作中考核)。
(3)教学常规45分。
①备课10分
②上课5分
③作业批改10分
④教学常规资料15分
⑤安全工作5分。
以上五条按学校相应的管理和考核办法执行。
(4)继续教育5分。
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写交资料,年度学分审核合格。(免考核者记5分)
3、工作成效30分。
(1)按学校考绩制度算出每人考绩得分,再分年级按3:5:2的比例划分一二三等次。一二三等次依次按30、27、24分计分。
(2)学校现任领导、幼儿园教师按27分执行。其余教师参照语数教师的办法执行。
4、附加分。
组织指导学生参加县级及以上各项竞赛活动(必须是学校组织的),凭指导教师获奖证书享受加分,加分总额不超过5分。加分办法为:县级一二三等/人(次)加1、0.8、0.5分;市级加2、
1.5、1分,国家级加3、2、1分。同一学生同类竞赛取最高奖级加分,同一学生或同一赛事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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