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摘要(11)
发布时间:202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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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摘要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2.09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 15,603.6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 0.0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 0.0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 15,603.60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无迹象表明公司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煤炭采购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说明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占同类交易额结算方的比重(%) 式
采购发电所需按实结
[注] 合同价 5,645,943,107.33 100.00
煤炭 算 公司于1997年与浙江省电力燃料总公司签署了为期20年的《燃料供应协议》,由浙江省电力燃料总公司向公司供应发电所需煤炭。由于体制改革和业务重组等原因,目前《燃料供应协议》由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继承履行。
本公司的煤炭供应商具有大宗采购的价格优势和稳定的供货及运输渠道,确保了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尤其是在煤炭需求、价格持续上涨的情况下,公司与煤炭供应商长期建立的友好合作关系更是发挥了显著的作用。公司将在定价原则不变的前提下,与煤炭供应商进行长期友好的合作。该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金额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关联交易价格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
该关联交易事项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独立性的影响
[注]:根据《燃料供应协议》,公司与煤炭供应商每年制定年度供煤合同,确定当年供煤的质量、规格、数量和价格等事宜。煤炭供应商向公司提供的煤炭价格条件,不高于其向其他发电企业供应的同类煤炭的价格条件,也不高于在商定价格时本公司在一般市场上可获得的同类燃料的价格条件,否则本公司有权自行采购。
2、天然气采购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关联交易内容 采购天然气发电所需燃用的天然气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政府定价
关联交易 价格 1.85元/立方米(含税)
占同类交易额结算方
的比重(%)式
按实结
85,948,865.11 100.00
算 关联交易金额
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为浙江省人民政府确定的浙江省区域内天然气的总买总卖方,公司向其购买天然气,是基于天然气产业链上下游关系,该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持续性。 该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7.4.2与金融服务相关的重大关联交易
经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合作协议》,由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经营范围内的金融服务。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经营业务包括: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等。
根据《金融服务合作协议》,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存款基准利率;贷款利率在同期同档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其提供的贷款优惠应不低于其他金融机构能够给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优惠条件,同时也不低于其能够给予其他客户的优惠条件。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放于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421,336,814.20元;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计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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