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4-公司人员奖惩制度(3)

发布时间:2021-06-10

3 处罚

凡经理级干部或有关检查人员发现员工犯有以上过失者,应将情况如实记录清楚,交其

3.1 处罚程序

部门经理或值班经理处理,同时通知人事部备案或办理手续。 3.2 轻微过失的处罚:

a) 第一次过失:提醒,口头教育; b) 第二次过失:口头警告,罚款15元。 上述过失经教育无悔改表现者,加重处分。 3.3 严重过失的处罚:

a) 第一次过失:书面记过,罚款30元;

b) 第二次过失:书面记过,停发三个月奖金,下岗培训。 3.4 重大过失的处罚

凡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及时除名或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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