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防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监管事项告知书
时间:2025-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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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民防网站公示《民防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监
管事项告知书》的请示
办领导:
为迎接世行上海评估工作,根据市防办《关于优化本市营商环境、提升民防服务管理能力的实施意见》中要求,解决本部门官网与“一网通办”公开事项的“同源性”问题,经与秘书处和法规处商研,取消我办实体窗口“民防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申报”事项的办理,将市民防网上“企业服务”栏目中的“民防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申报”事项予以取消。同时,为确保行政相对人知晓民防工程建设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管要求,拟在“政务公开”栏目中公示《民防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监管事项告知书》(附件一)。
妥否,请批示。
上海市民防监督管理处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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