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管理工作责任制和体系(12)
时间:2025-07-09
时间:2025-07-09
⑼组织编制矿井“一通三防”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安全费用计划、维简费计划和瓦斯鉴定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反风演习和救灾演习。
⑽每天审签重点瓦斯日报、监控系统报表,对出现的通风、瓦斯、煤尘异常,要及时组织研究,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并对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⑾对瓦斯、煤尘、自燃发火和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等各类事故,必须亲自参与调查、分析、处理;对通风质量达标和安全生产急需解决的问题,有权调动人员和物资进行处理。
⑿负责“一通三防”科研攻关,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先进经验的推关应用工作。
2、通防副总工程师
⑴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具体负责矿井“一通三防”技术工作。
⑵贯彻落实上级下发的各项技术政策、指令、规定、措施等,协助总工程师把好五关(设计关、生产布局关、措施审查关、隐患排查处理关、安全费用使用关)。
⑶负责组织制定“一通三防”工作规划、计划、实施办法等,提交矿安全办公会研究决定后组织实施。
⑷组织审查“一通三防”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安技措工程,并检查落实情况。
⑸负责定期组织通风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一通三防”事故和隐患,负责提出处理意见,经矿总工程师审查后,组织实施;负责组织“一通三防”专项工程、设施的竣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组织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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