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货物类标准招标文件范本(10)
时间:2025-04-21
时间:2025-04-21
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
1、供应商应明确承诺:其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期不低于X年。 2、供应商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4、供应商投标产品由厂家(指产品生产厂家,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厂家售后服务承诺。
(二)售后服务内容
供应商和厂家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
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 (1)电话咨询
供应商和厂家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现场响应
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供应商和厂家应在X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提供上门服务,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X小时内解决的,应在X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用户能够正常使用。
(3)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供应商和厂家的产品技术升级,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供应商和厂家应对采购人进行升级服务。
(4)其他服务要求
上一篇:电气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下一篇:博弈论习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