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时间:2025-04-30
时间:2025-04-30
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发布时间:2005-07-20 更新时间:2009-12-23 来源:华西医院 作者: 点击
: 557次
第一条:根据医院党委和上级党总支的要求,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事先步意见或方案,供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和修改。
第二条:支部党员大会有支部书记(支部书记因故缺席则由其他支委)主持召开,在一般情况下,支部党员大会应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适当增加活动的次数。
第三条:支部委员会根据医院党委和上级党总支的要求,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党员大会的事先准备初步意见或方案,供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和修改。
第四条:凡需由支部党员大会做表决的问题,可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有表正式党员出席(选举应有五分之四以上的正式党员出席),并由到会的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赞同,按少数数形成决议方能生效。对经过充分讨论仍存在严重分歧的问题,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可暂不作决议,留待下次续讨论。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的问题和分歧意见向上级党总支或院党委报告、请示。如果上级党组织认为支大会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时,应重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传达上级指示,重新进行讨论。
第五条: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以下问题:
1. 讨论通过支部工作计划和支委会作的工作报告。
2. 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动员党员完成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工作、学习任务。
3. 讨论吸收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4. 表彰先进党员,批评教育犯错误的党员。
5. 选举支部委员会和支部书记、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部委员或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
6. 讨论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问题。
第六条:因讨论议题需要,支部党员大会可请医院党委和上级党总支派人参加,还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其他相关加。
第七条:支部党员大会通过的决议,支部委员会要认真研究,制定贯彻的措施和方法,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具落实。每个党员对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必须坚决服从,认真执行,不能散布与决议相悖逆的言论,更不能在行动对抗。对因故没有参加支部党员大会的党员,应由支书或支委向他们传达,如有不同意见,可以提出,但在决议未前,必须执行。党支部要及时检查、总结、分析支部大会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第八条:支部大会讨论的重大问题,除按规定传达外,对不宜公开和扩散的内容及情况,必须严格保密。会后,支应根据院党委和上级党总支的要求,汇报会议情况。支部大会通过的决议,如果是接收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处分员等方面的内容,需报院党委批准后方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