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T794-201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10)

时间:2026-01-17

JT/T794-201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

4) 疲劳行驶提醒:车辆或者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超过疲劳驾驶时间阈值时触发,疲劳驾驶时间阈值可由监控中心远程设置,默认为4h;

5) 蓄电池欠压提醒:终端检测车辆蓄电池电压低于预设值时触发,同时终端须停止从车辆蓄电池取电,转由终端内置备用电池供电;

6) 断电提醒:终端在被切断主供电源时触发;

7) 超时停车提醒:停车时间超过系统预设时间时触发;

8) 终端故障提醒:当终端主机及与终端主机连接的外部设备工作异常时触发,并上传至监控中心。

5.10 终端管理

终端应支持无线网络远程方式实现终端在监控中心注册和注销功能、固件更新功能、固件参数的修改和查询功能、终端的复位或恢复出厂设置功能。同时,固件更新和固件参数修改功能也应支持本地(SD卡、USB或其他数字接口)方式实现。

5.11 人机交互

终端应具有人机交互功能,与驾驶员进行信息交互。终端应能通过语音报读设备与显示设备,可结合信号灯或蜂鸣器等设备向驾驶员提供信息,驾驶员能通过按键或触摸屏或遥控器等方式操作终端。

5.12 信息服务

终端可具有以下信息服务功能:

—终端支持监控中心直接下发信息以及驾驶员主动上报信息;

—终端可通过显示设备、语音报读设备向驾驶员提示监控中心下发的调度信息、物流信息等,同时驾驶员可通过按键方式向监控中心回传应答信息;

—终端至少可存储所有信息类型的最近50条记录,可支持条件查询功能。

5.13 电召服务

终端可具有以下服务功能:

—终端支持接收并显示监控中心下发的电召指令,并可通过相关按键及时将抢答信息传输到监控中心;

—终端支持接收并显示监控中心下发的调度指令,并可通过相关按键及时将反馈信息传输到监控中心。

5.14 多中心接入

终端应支持同时连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监控中心,并能获取监控中心下发的信息,终端应按设置的时间间隔定期连接设定的监控中心并获取其下发的信息。

5.15 不同类型运输车辆终端基本功能要求

根据不同类型运输车辆监管要求,终端分为危险品运输车辆终端、货运车辆终端、客运车辆终端、出租汽车终端四类,具体功能配置要求见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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