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讲稿(9)
时间:202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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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富,过起花天酒地的生活,心理失衡,眼球变红,总认为别人没有自己能力强、资历深,别人能享受,自己为何要受穷?于是在工作中开始依自身“优势”以权谋私,把公共权力向个人私利倾斜,把公款当成“个人钱庄”,借公款吃拿卡要,最终把自己“送进”监狱。
四是侥幸心理。明知贪污受贿行为是犯罪,却要飞娥扑火,原因何在?职务犯罪除了金钱的诱惑力是一个原因外,另一方面就是大多数人心存侥幸。可以说一些人在实施贪污受贿等犯罪行为时也曾有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最终侥幸战胜理智,以致铤而走险。应该说不少职务犯罪,都是侥幸心理占上风时陷进去的。尽管知道贪污受贿有丢掉公职甚至坐牢的风险,但往往自认为方法巧妙,手段隐蔽,“社会上贪污腐败、犯罪的多了,抓到的才有几个?别人能捞,我也要捞,不捞白不捞,不信就单单抓到我。”这是部分人员犯罪的侥幸心理独白,侥幸犯罪不会被发觉而犯罪。
五是攀比心理。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上有一部分人确实富起来了,部分国有企业人员收入不高,与富起来的人相比,其收入、生活、享受等方面都相差一大截,由此反差心理逐渐强烈起来,在金钱的诱惑下,一些人员开始利用手中的各种权利寻求补偿。有的还与其他领导干部的违法犯罪行为(尚未查出来的行为)相攀比,深怕自己捞不够,吃亏。有的甚至认为,一些退下来的老同志是“可怜虫”,没有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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