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讲稿(4)
时间:202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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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从主体范围上看,窝案窜案多。一些单位部门领导干部为谋取私利而狼狈为奸,合伙作案,有的虽不合伙作案,但案与案之间,此案与彼案之间犬牙交错,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采取相同或相似的手段,利用各自掌握的权力,分别获取私利。在这种情况下,往往一挖一窝,一带一串。如由陈长远案带出斯守平、曾国才受贿案等。
5、从案件性质上看,受贿案件居各种案件之首。在去年我院查处的23件案件中,受贿案件占21件。占立案数的91.3%。05年我院查处的案件受贿案为100%。
6、从犯罪手段上看,传统的犯罪手段和现代的犯罪手段相结合,且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犯罪手段更加智能化。据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调查,打白条、开假发票、作假账、“截贿”等传统犯罪手段仍然是贵州省内国企职务犯罪的主要手法。一些国企经营管理者在贪污犯罪中采取的手段,一是收入不入账;二是私刻公章,涂改发票金额;三是直接插手财务和供销环节;四是设立小金库;五是虚开发票;六是重复报账,虚报冒领;七是采取虚增利润,套取公款;八是低价销售国有资产。在受贿犯罪中采取 的手段,一是在工程招标、投标、发包、转包环节中受贿;二是在供销环节上受贿;三是在拨付款项环节上受贿;四是在人事调动等权钱交易方面受贿。在挪用公款犯罪中采取的手段,一是收入不入账挪用公款;二是公款私存挪作他用;三是擅自决定挪给他人营利;四是虚列支出挪用公款;五是与他人合谋挪用公款进行营利;六是自挪自用、营利或者赌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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