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钣金加工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章程(2)
时间:202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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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唯一国家承认的钣金加工行业协会,通过该协会,会员们能得到相应的供求信息,并且可以发布自己所需要的供求信息,对钣金行业有兴趣而又无基础的朋友们,可以通过协会的人才招聘得到需要的职位得以实习或是在协会论坛中交流学习经验
(三)、在本行业内某一方面具备较为资深的经验及能力;
(四)、有加入本委员会的强烈愿望。
第八条、加入本委员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获得本委员会三名及以上委员的提名;
(三)、在委员大会上获得三分之二以上代表的同意表决通过。
第九条、 委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出席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参加协会活动、接受协会提供的服务;
(二)、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提议案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条、委员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维护本会及本行业的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一条、委员退会应书面通知专家委员会,并交回委员证。委员1年内不参加本行业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二条、 委员如不遵守本委员会章程,将由本委员会提出批评、教育;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委员大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三条、本委员会由委员组成委员大会。委员大会专家委员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协会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四条、委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专家委员会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业务范围,工作职能和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