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储汇业务员职业技能竞赛方案(9)
时间:2025-06-26
时间:2025-06-26
3.竞赛时间
竞赛时间为5分钟,时间到一律停止操作。
4.竞赛规则
(1)竞赛分场次进行;参赛选手提前10分钟凭身份证和参赛证进入赛场,除蓝色或黑色钢笔(圆珠笔、签字笔)、名章、蘸水盒外,不得携带其他物品入内(包括胶指套)。在裁判长指定的台席就座后,在“现场记录及评分表”上的规定位置正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参赛号、工作单位(填写所在省、区、市邮政公司或邮储银行即可)等内容。
(2)裁判长宣布“开始整理竞赛用品”后,参赛选手可以对新扎钞条、印台、名章、蘸水盒等竞赛用品进行移动整理(若有问题,选手应举手提出,裁判员确认后给予更换),不得触摸钞券,也不得裁剪或撕断新扎钞条。整理时间为1分钟,规定时间到,裁判长宣布“整理结束”,参赛选手应停止整理。
(3)裁判长宣布“竞赛开始”时进行计时,参赛选手开始操作。
(4)竞赛时间剩余30秒时,裁判长提示时间;竞赛时间到,裁判长宣布“时间到”,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拆把、清点、捆扎、标注差错张数、盖章的操作,站立在台席旁。若参赛选手操作的最后一把未点完或点完未捆扎(均按散把处理),可以将散把张数填写到“现场记录及评分表”上对应位置。
(5)裁判员根据评分标准进行现场质量评定,将评定结果记录在“现场记录及评分表”上。参赛选手对评定情况签字确认后,将已清点整把钞券的差错张数填写在“现场记录及评分表”的对应位置,并交裁判员(若参赛选手不签字视为弃权),裁判员在“现场记录及评分表”上签字确认。裁判长核查“现场记录及评分表”份数无误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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