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储汇业务员职业技能竞赛方案(7)
时间:2025-06-26
时间:2025-06-26
(1)竞赛分场次进行;参赛选手提前10分钟凭身份证和参赛证进入赛场,除蓝色或黑色钢笔(圆珠笔、签字笔)、名章外,不得携带其他物品入内。在裁判长指定的台席就座后,分别在考件大信封、“现场记录及评分表”的规定位置正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参赛号、工作单位(填写所在省、区、市邮政公司或邮储银行即可)等内容。
(2)裁判长宣布“开始整理竞赛用品”后,参赛选手一是打开考件大信封,取出试卷和业务单式;二是熟悉操作环境,确认操作台席上的提示(网点机构号、柜员号、密码等);三是按照自己的习惯,可以对章戳、印台、胶垫、业务单式等竞赛用品进行清点、移动整理(若有问题,参赛选手应举手提出,裁判员确认后给予更换),也可以在A4纸上试盖章戳,但不得有其他任何操作(裁判员负责监督);四是验看终端机是否处于柜员签到成功界面(若有问题,参赛选手应举手示意,裁判员确认后予以处理)。整理时间为2分钟,规定时间到,裁判长宣布“整理结束”,参赛选手应停止整理。
(3)裁判长宣布“竞赛开始”,裁判员进行计时,参赛选手开始操作。
(4)操作过程中,参赛选手遇有竞赛系统、设备问题,应举手提出,裁判员停表,参赛选手暂停任何操作,站立在台席旁,经裁判长、裁判员确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若裁判组判定属于系统、网络或设备等原因,排除后予以继续操作,裁判员继续计时;若判定因参赛选手个人原因,出现操作界面退出等障碍,造成无法继续操作时,工作人员排障后,裁判员在“现场记录及评分表”上注明“因选手个人原因停表”,并在此项成绩中减6分,参赛选手签字确认;判定处理后,裁判长宣布竞赛继续进行,裁判员继续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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