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注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重点汇总(5)
时间:202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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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总平面布局与平面布置检查
1、简述防火间距不能满足规定时,可以采取的加强措施。
答:P38-39
(1)改变建筑物的生产或使用性质,尽量减少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改变房屋部分结构的耐火性能,提高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2)调整生产厂房的部分工艺流程和库房所储存物品的数量;调整部分构件的耐火性能和燃烧性能。
(3)将建筑物的普通外墙改为防火墙。
(4)拆除部分耐火等级低、占地面积小、适用性不强与新建建筑相邻的原有陈旧建筑物。 (5)设置独立的防火墙等。
2、简述对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进行防火检查的主要内容。
答:P40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是指能满足登高消防车靠近、停留、展开并安全作业的场地。对应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建筑外墙,是便于消防队员进入建筑内部进行救人和灭火的建筑立面,称为消防车登高面。防火检查中,通过对消防车登高面的设置,消防车登高扑救场地的长度、宽度、承载能力、坡度等检查,核实消防车登高扑救场地的设置是否符合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检查内容:
(1)消防车登高面的设置
高层建筑沿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面,此范围内裙房的进深不大于4m,且在此范围内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入口。对于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高层建筑,消防车登高面可间隔布置,间隔的距离不得大于30m。
(2)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设置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与消防车道连通,场地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且不大于10m;场地的坡度不大于3%,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小于15m和8m。对于建筑高度不小于50m的建筑,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均不得小于15m。
(3)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荷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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