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注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重点汇总(19)
时间:202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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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和运营承受能力的判定需要与消防主管部门进行协商。对于存在高风险的建筑,消防主管部门有时可以根据情况采取停产停业、停止运营等强制措施。 3.建筑火灾风险评估的指标体系建立原则是什么?P319
1)科学性。指标体系应能够全面反映所评估建筑火灾风险的各主要方面,必须以可靠的数据资料为基础,采取科学、合理的分析方法,最大限度地排除评估人员主观因素的影响和干扰,以保证分析评估的质量。
2)系统性。实际的分析对象往往是一个复杂系统,包括多个子系统,因此,需要对评估对象进行详细的剖析,研究系统与子系统之间的相互关系,最大限度地识别被评估对象的所有风险,这样才能:评估出它们对系统影响的重要程度。
3)综合性。系统的安全涉及人、建筑环境等多个方面,不同因素对安全的影响程度不同,因此,分析方法既要充分反映评估对象各方面的最重要功能,又要防止过分强调某个因素而导致系统失去平衡。风险评估应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情况,对于同类系统应采用一致的评估标准。
4)适用性。风险评估的方法要适合被评估建筑的具体情况,并应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所采用的方法要简单`结论要明确、效果要显著。若设定的不确定因素过多,计算过于复杂,则会导致使用部门难于理解和应用,反而取不到好的效果。
4.简述火灾风险表达式中的后果在不同阶段的表现形式。P321
火灾风险表达式中的后果,在不同阶段会有不同的表现形式,通常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在物质着火后,不考虑各种消防力量的干预作用,只根据物质的物理性质和周边环境条件(如通风状况、燃料数量、环境温度燃烧时间)等自然状态下的发生发展过程来确定火灾产生的后果。
2)在物质着火后,考虑建筑物内部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火隔烟等建筑消防设施的功能,单位内部人员的消防意识、初期火灾扑救能力、组织疏散能力以及单位内部可能拥有的消防队伍的灭火救援能力,根据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效率来确定火灾产生的后果。
3)在物质着火后,除了上述建筑消防设施功能和单位相关人员能力之外,还考虑在初期火灾扑救失败之后,外部的消防力量(如消防部队、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等)进行干预,投入灭火救援工作,根据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效率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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