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注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重点汇总(14)
时间:202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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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电源应有手动插入优先功能,且应有自动控制状态和手动控制状态指示。
6)断开应急电源的负载,按下列要求检查应急电源的保护功能,并做好记录。 ①使任一输出回路保护动作,其他回路输出电压应正常。
②使配接三相交流负载输出的应急电源的三相负载回路中的任一相停止输出,应急电源应能自动停止该回路的其他两相输出,并应发出声、光故障信号。
③使配接单相交流负载的交流三相输出应急电源的任一相停止输出,其他两相应能正常工作,并应发出声、光故障信号。
7)将应急电源接上等效于满负载的模拟负载,使其处于应急工作状态,应急工作时间应大于设计应急工作时间的1.5倍,且不小于产品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
8)使应急电源充电回路与电池之间、电池与电池之间的连线断线,应急电源应在100s内发出声光故障信号,声故障信号应能手动消除。
9.简述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和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安装、调试及检测要求。P276
安装要求: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确定可燃气体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在探测器周围应适当留出更换和标定的空间;在有防爆要求的场所应按防爆要求施工。线型可燃气体探测器的发射器和接收器的窗口应避免日光直射,发射器与接收器之间不应有遮挡物。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调试要求:依次逐个对探测器施加达到响应浓度值的可燃气体标准样气,采用秒表测量、观察等方法检查探测器的报警功能,探测器应在30s内响应;撤去可燃气体,探测器应在60s内恢复到正常监视状态。对于线型可燃气体探测器除按要求检查报警功能外,还应将发射器发出的光全部遮挡,采用秒表测量,观察等方法检查探测器的故障报警功能,探测器相应的控制装置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电气火灾监控器调试要求:切断监控设备的所有外部控制连线,将任一备调总线回路的电气火灾探测器与电气火灾监控器相连,接通电源。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火灾监控设备》(GB14287.1-2005)的有关要求,采用观察,仪表测量等方法逐个对电气火灾监控器进行下列功能的检查并记录,电气火灾监控器应满足标准要求:
1)检查自检功能和操作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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