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论我国房产税制的改革与完善_李郑杰(3)
时间:2025-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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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多年之后,造成内外资企业待遇
差别大,缺乏公平竞争机制,致使许多地方、单位贪洋求
外,找外商挂靠,成了外资企业,造成了国家财政收入不
必要的损失。
三、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基本
思路
(一)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1.房地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不动产税。当前我国房
地产企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已达到 10%左
右,但在税收中所占比重甚小。我国房地产在保有阶段税
少,税负轻,流通环节税负重。由于没有税收调节机制,税
收无法发挥调节房地产发展的重要作用。由于房地产税
在地方公共收入中的地位非常重要。因此,房地产税制现
已到了急需改革的阶段。
2.我国地方税体系不完善,缺乏独立的主体税种。改
革我国现行房地产税收制度,完善财产税制,是确立地方
税主体税种的首选,是完善地方税体系的需要。
3.房地产业投资过热,房价增长过快,且社会贫富差
距日益扩大,通过改革现行房地产税收制度,不仅能够抑
制或降低房价,还可以起到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作用。这
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
(二)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基本思路
1.取消城镇土地增值税。房地产业具有投资规模大、
建设周期长、风险大、收益高的特点。但随着我国房地产
业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的规范化,房地产业利润己渐渐趋
于平均化,土地增值税事实上己名存实亡。
2.新建房地产租金税、地价税和空地税(或荒地税)。
房地产租金税是对土地和房屋出租所获得的租金课征的
营业税;地价税是以城市地价为计税依据,目的在于促进
城市土地的有效利用;空地税(或荒地税)是对城市土地或
农村集体土地闲置不用而课征的惩罚性的土地税。
3.规范房地产行业的乱收费行为。即取缔不合理、不
合法的收费项目,以规范政府行为。将一部分名费实税的
房地产收费改为税,将土地闲置费改为土地闲置税,对确
需保留的收费项目则通过“规范费”的办法分别纳入“规
费”和“使用费”系列,并纳入财政预算内管理。
四、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的建议
(一)深化财税制度改革
“正税、明租、少费”是我国税收制度改革的基本路
线。深化财税制度,将一部分收费改为征税,以减少重复
征收
现象,并由税务机关进行统一征收,形成集中征收、
集中管理的管理体制。从而简化政府办事程序,加大政策
的透明度。
(二)完善房地产税课税的配套制度
强化房地产产权登记制度:一是要清查土地,建立土
地位置、权属及面积台账;二是相对于以往的分块管理,
要实行房屋和土地产权证书合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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