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17)
时间:2026-01-19
时间:2026-01-19
2014年5月1日施行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此前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未规定或未明确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无锡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锡价服[2007]1号)同时废止。
附件一: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等级服务标准
附件二: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等级收费标准附件三: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报备报批情况登记表
附件一:
上一篇:2015标准转换培训考卷
下一篇: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分录大全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