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练员管理制度
时间:2026-01-14
时间:2026-01-14
教练员是执行训练任务的主要责任人,道德品质好、教学水准高、训练有素的教练员队伍是保证训练质量的前提条件,为保证我校有一支高素质的教练员队伍,制定本制度。
一. 按照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的要求配备理论教练员、实践教练员,建立教员人才库,为建立优秀教员队伍做好充分准备。
二. 严把入门关,理论教练员、实践教练员的学历、驾驶证年限、安全驾驶经历、技术职称等资质条件均符合有关规定,并且参加过驾培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关证件。
三. 按劳动法相关规定与教员签聘用劳动合同,聘用合同除常见规定外,还应含有职业道德、教学能力、安全训练、廉洁教学等方面内容。
四. 建立建全教练员档案。
五. 教练员必须具有较高的思想品质,熟知并掌握职业道德的有关知识,工作中自觉遵守职业道德的规范和准则。
六. 教练员必须具有组织性、纪律性,熟知并自觉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
七. 工作中教练员必须服从领导,按学校统一安排开展工作,不准自作主张,擅自行事。
八. 同事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使学校具有和谐、愉快的教学环境。
九. 教练员必须掌握足够的驾驶理论知识、较高的的驾驶技能,具备较强的教学指导能力,能独立胜任本职工作。 教练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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