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斯特罗姆,制度分析与发展框架(5)
发布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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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中,其所采取的行动也必须符合其身份且被行动情境所许可。如果一个个体没有被赋予任何身份,他的行为集合将是一个空集,他也就无从真正参与决策过程。也就是说,此个体存在于行动情境之外,其所作所为不对决策和结果产生影响。无论完全与否,行动情境都必须提供给参与者一定的关于情境结构的公共信息,而且这种信息能让参与者预见他的行为可能会导致的结果。对决策过程的控制力会对参与者的行动极其地位产生影响,这说明现实中的“下级”在行动情境中可能比“上级”更具势力。奥斯特罗姆把资源的物理变化看作是行动造成的表面现象——其带给参与者的收支状况的改善才是根本目的。她还指出,在解析行动情境时,我们须要假设作为参与者行为依据的变量都已经给定,并且其结构在短期内不会变化;如果我们在分析参与者的行为和结果时引进境外变量,分析结果往往不可靠(Ostrom,2005).
在一个封闭式社会里,个体在操作层面不能改变任何层次的规则,他们只是在所属的行动情境内探究而非改变所属的或其他的行动情境的结构。然而在一个开放式的社会里,个体可以通过或深或浅的改变规则来实现行动情境内部结构的改变(Ostrom,1999)。规则在制度分析与发展框架中是直接影响行动情境的最具“操作性”的一组外生变量。那么如何对这些规则进行分类呢?它们又是如何作用于行动情境的呢?
三、 应用规则
奥斯特罗姆认为,制度是用来约束人们在重复性境况下的决策过程中的行为规则、规范和策略,进一步讲,规则是参与者普遍认可的对何种行为和结果是被要求、禁止和许可的具有可执行力的描述(Ostrom,1994)。应用规则通常是在不断重复的行动情境内的个体为了改善结果而有意识的改动情境结构的过程中产生的,所以不一定非得以文字为载体,也不一定必须来源于正式的法律程序,但规则的语言应当相对清晰,避免参与者在理解上存在分歧(Ostrom,2005)。在行动情境中,规则可以被看作是在某一特定环境中如何建立行动情境的指令、参与者所认可的架构行动情境的策略,或是人们鉴于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关联而努力维持情境秩序和可预见性的努力。总之,规则在行动情境中处于核心地位。奥斯特罗姆把规则分为7类。
1、身份规则。身份规则规定身份的种类和数量,把参与者和容许的行为联系起来。根据身份规则的具体要求,承担某种身份的参与者的数量可以是确定的,也可以是不确定的,可以有上限或下限。如果身份规则没有明确每个身份所能容纳的参与者数量,此数量则由产品类型、社区特点等能够影响参与者数量、特点和进入、退出的难易程度以及边界规则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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