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下利润信息的合理使用_合并报表净利(5)
发布时间:2021-06-08
发布时间:2021-06-08
保财务稳健。
四、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利润信息的使用:业绩评价角度的分析
一般认为,合并财务报表的出现是由控股公司发展所推动的。作为集团母公司的控股公司,本身并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业务,或者只是从事一部分生产经营业务,而大量的生产经营业务是由下属子公司承担的。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将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加以合并,形成集团合并的财务报表,才能使集团最高管理当局和控股公司的股东了解到集团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的综合信息。此外,由于母子公司之间可能存在大量的关联交易,如果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母公司和子公司各自的财务报表都可能因为非公允的关联交易而被粉饰或操纵,从而不能客观地反映其自身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从业绩评价的角度来看,合并报表净利润应该优于母公司报表净利润。这是因为,母公司报表净利润的一部分甚至全部来源于子公司分配的股利。子公司出于自身发展需要等考虑,所实现的利润往往不全部分配,甚至全部不分配。因此,如果集团为了促进子公司的自我积累和投资发展,即便合并报表净利润很大,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也可能很少。这种情况下,使用母公司报表净利润来评价母公司(控股公司)管理层的经营业绩,显然是有失公允的。进一步考虑母子公司之间可能存在的非公允关联交易产生的影响,那么,即使不考虑子公司股利分配多少对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产生的影响,由于这种情况下合并报表净利润将比母公司报表净利润更为客观,使用合并报表净利润来进行业绩评价,更有利于防止母公司管理层的%道德风险&。
使用合并报表净利润进行母公司管理层的业绩评价,也可能会面临一定的问题。其一是,不利于促进财务资源的集中化,从而可能影响集团的战略发展。在以合并报表净利润进行业绩评价的情况下,无论子公司实现的利润保留在子公司手中,还是以股利分配的方式集中到母公司手中,对于母公司管理层的业绩而言是无差异的。因此,在这样的业绩评价方法下,母公司管理者就缺乏动力将子公司利润实际分到自己的手中,从而容易导致财务资源分散在子公司。如果财务资源过分地分散在子公司手中,母公司的财务调控能力就受到限制,从而就可能不利于集团的整体协调发展。其二是,不利于区分母、子公司各自的业绩,从而可能影响基于业绩评价的奖励制度的效果。在以合并报表净利润进行业绩评价的情况下,如果母公司并非纯粹的控股公司,而是既直接从事生产经营业务,同时又控制若干子公司。那么,当母公司盈利而子公司亏损时,基于合并报表净利润来评价母公司管理层的业绩,意味着子公司亏损的责任就直接和完全地由母公司管理层承担了;类似地,当母公司亏损而子公司盈利时,基于合并报表净利润来评价母公司管理层的业绩,意味着子公司盈利的贡献就直接和完全地由母公司管理层享受了。而事实上,子公司业绩的好坏,虽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母公司的战略规划和管理控制,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子公司自身的经营努力程度。因此,这样进行业绩评价就有可能产生不公平感。当然,这些问题相对于前文所述的合并报表净利润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所具有的优势而言,只是一个处于其次地位的问题了。可能的修正办法便是,根据集团企业组织结构和母子公司权责划分等具体情况,在进行母公司管理层业绩评价时,赋予合并报表净利润和母公司报表净利润适当的权重。两者权重分配应该遵循以下两个基本原则:第一,合并报表净利润的权重必须大于母公司报表净利润的权重,以体现母公司管理层对集团整体经营情况承担责任的精神;第二,在遵循上述第一条原则的前提下,集团分权程度越高,母公司报表净利润的权重就应该越大,合并报表净利润的权重则应该越小。
五、结语
我国会计准则改革导致%合并-母公司净利润差异&骤然扩大,这对上市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决策、上市公司股利分配以及企业集团内部的业绩考评等方面都将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本文针对新会计准则实施后上述领域可能面临的问题,就相关决策者应如何合理使用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信息做了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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