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制度(12)
发布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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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旁站监理负责现场材料的使用、施工单位上岗人员资质及施工工艺的监督管理。
(四)旁站监理应认真填写旁站记录和施工隐蔽工程记录。
(五)旁站监理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人员报告现场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和异常情况。
(六)对于已在文件中确定需设置旁站的施工部位,凡没有实施旁站监理或没有旁站监理记录的,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
五、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制度
(一)图纸会审应由业主组织进行,监理、设计、施工单位、按工程类别组织相关人员查阅熟悉图纸、了解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并参加图纸会审。
(二)图纸会审应做好记录,由组织会审单位将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并详细记录,写成正式文件(必要时由设计单位另出修改图纸),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代表均应签名盖章认可,列入工程档案。
(三)在施工过程中,无论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提出的设计变更都要填写设计变更联系单,经设计单位和监理(建设)单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
(四)如果设计变更的内容对建设规模、投资等方面影响较大的,必须由业主单位审批后报送相关主管部门。
(五)所有设计变更资料,包括设计变更联系单,修改图纸均需文字记录,纳入工程档案。
六、工程技术复检及交底制度
(一)技术复核项目应根据单位工程具体情况定,但下列项目必须复核:
1.放样、定位(包括桩定位)、基槽(坑)标高、深度、尺寸
2。各层的标高、轴线、砖砌体数杆、模板的轴线、断面尺寸和标高
3.预制构件、预埋件、预留孔
4.砼、砂浆配合比(作为计量资料)
5.关系到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项目技术复核后,施工员应立即填写复核记录和自复意见,报监理(建设)单位复核认可。
(二)坚持以技术进步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每个工种、每道工序施工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三) 施工单位项目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及施工管理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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