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制度(8)
时间:2025-04-22
时间:2025-04-22
四、组织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
五、审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设备的质量、审核施工单位一检、二检验收资料,必要时进行抽查和复验;
六、施工现场见证、旁站、巡视;
七、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八、组织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阶段验收及竣工初验,并督促整改。对工程施工质量提出评估意见,协助业主组织竣工验收。
九、检验器具的管理。
十、文件资料的管理。
十一、接受当地政府质量、安全总站的检查及指导
十二、开工前质量保证工作
(1)建立和完善监理部的质量监控体系,做好监控准备工作。
(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核设计图纸并签发监理工程师图纸。
(3)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设备及人员资格进行检查。
(4)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报经总监批准实施。
(5)检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
(6)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各级岗位责任制。
十三、工程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工程设备的质量控制
(1)对采购计划进行监督与控制。
(2)进场材料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质检报告单,按有关规定对进场材料进行全过程检查,检查出厂质保资料中出厂批量、出厂日期、报告日期等是否与实际相符,进场主要材料土工布、塑料排水板、水泥、钢筋等必须进行抽样复检。
(3)督促施工单位设置专门的材料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建立完善的运输、仓储等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责任以及材料的整理保管制度。
(4)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规范、规定对材料进行检查试验。未经检查、检验,或检查、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严禁在工程上使用,对材质或检验结果有疑问时,监理有权重新检验,对重要部位、主要材料进行平行的检验或抽检。
(5)现场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工程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工程设备的存放、保管以及使用条件进行监控,确保各类合格材料在受控状态下投入使用。
(6)检查混凝土材料的最早进场日期是否在配合比试验取样日期之前,检查现场
上一篇:第一章 教育心理学概述
下一篇:两矿法浸出低品位软锰矿的工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