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制度(10)
时间:2025-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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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施工单位培训工作力求做到“三化三实”即“多样化、规范化、科学化”和“实际、实用、实效”。
(六)施工单位应制定培训计划、结合施工特点及职工的排班情况科学安排培训。所有员工应按时参加培训。
(七)培训课程结束后,应安排考试。考试的形式为书面答卷结合口头问答及岗位抽查。岗位抽查指项目部就所讲授的培训内容是否被学员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进行随机考核。
(八)凡每次考试不及格者,不得上岗。待重考合格后,重新上岗。
二、质量会议制度
(一)周例会
(1)监理部每月定期召开施工质量周例会,施工质量周例会可单独召开,也可与生产周例会合并召开。施工质量周例应会同日常检查、总结上周施工质量控制情况,布置下周施工质量控制工作及质量保证措施。
(2)施工承包单位质量专职部门编写施工质量周报,并在周例会上下发。周报应通报质量隐患、缺陷、事故及处理情况,通报奖罚情况,对上周各作业队施工质量做出评价,布置下周施工质量控制工作、控制重点及保证措施。
(3)由监理单位主持,施工、设计、业主单位参加的各施工项目生产计划协调周例会上,施工单位相关施工质量负责人应对上周施工质量及处理情况进行汇报并提交上周施工质量周报。监理单位应指出存在的质量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会后由监理单位形成会议纪要。
(二)月例会
(1)施工单位内部应形成施工质量专题月例会制度,月例会应检查、总结本月施工质量控制工作,计划、布置下月施工质量控制工作及质量保证措施。
(2)施工单位内部施工质量月例会应由质量副总经理或质量总工程师组织召开,施工承包单位质量第一责任人、有关职能部门领导、施工厂队长参加。由专职质量部门汇报本月施工质量控制情况及下月施工质量控制工作安排、控制重点及保证措施。
(3)施工单位每月由质量专职部门编写《质量月报》,并在月例会上下发。
(4)每月底,由监理单位总监主持召开质量月例会,监理单位、项目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质量副经理或质量总工程师及质检部门负责人、设计代表处现场设总及技术人员和业主项目负责人参加,施工单位质量副经理或质量总工程师汇报本月施工质量控制情况、开展的质量活动、试验检测统计、“三检制”落实情况、质量控制存在问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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