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科工作制度(17)
发布时间:2021-06-08
发布时间:2021-06-08
(一)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二)参加急诊接诊、检诊、诊断、急救处置和出诊工作;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认真书写急诊病历和填写各种检查、治疗单,及时做好各种登记和统计工作。
(三)遇有疑难、重症病例,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或召请科间会诊,共同完成检查、救治工作。
(四)负责分管留观病房伤病员,书写留观病历和病程记录,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及时进行诊治及抢救工作。
(五)在重大抢救或抢救中遇到困难时,应及时向上级医师和医务部报告,发现传染病时,应按规定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消毒、隔离。
(六)需急诊手术的伤病员,负责术前准备并护送到手术室。
(七)参加临床教学,指导进修,实习医师的工作,修改和审签其书写的医疗文书。
(八)学习、运用国内外先进诊疗、抢救技术,开展新业务,新技术及科研工作,不断 总结经验,撰写学术论文。
(九)参加急诊科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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