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职改办字〔2011〕94号(7)
发布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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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 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 和继续教育有关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80学时。各级主管部门和单位应积极为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创造条件,鼓励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更新、拓宽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其业务和技术水平。今后要严格落实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复验制度,将继续教育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必备条件。今年,已执行职称晋升与继续教育挂钩单位和地市,继续执行原政策。
三、报送材料有关事项
(一)报送材料内容:
1、省农业厅直属单位须提交推荐评审报告一份;各设区市、省级有关部门所属单位需由职改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
2、 陕西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参评人员汇总表 (附件3)一份,由主管单位和职改部门审核后,加盖印章。汇总表按填表说明(附件5)逐项填写,同时报送Excel格式电子文档。
3、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一式三份。评审表须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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